在刚刚评选出的中国海关2007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中,笔者发现黄埔海关查获的这一起特殊案例。在该案中,黄埔海关与地方工商部门联合执法,查获涉嫌侵犯联合利华公司商标专用权的假冒“CLOSEUP”牙膏近30万支,货值近百万元,开创了口岸海关与地方工商合作执法新的成功模式。
2007年7月5日和9日,黄埔海关连续接到联合利华有限公司的举报,称装有涉嫌假冒联合利华CLOSEUP牙膏的两个集装箱装通过黄埔口岸出口。经风险分析,该关立即采取风险布控措施,对进入码头的有关集装箱进行严密监控。但直至8月份,上述货物一直未向海关申请报关。
由于有关当事人未向海关申请报关,海关无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进行查处,这成了摆在海关面前的一个执法新问题。
制假分子按兵不动,海关没有被动等待,而是主动出击,寻找有效的执法方式。经海关总署的协调,该案采用海关向工商部门通报案件线索的方式,由工商部门介入,对案件进行查处。经统筹协调码头、报关企业、仓库等部门,海关和工商联合执法队顺利对两个装有涉嫌侵权牙膏的集装箱进行扣留。经清点,两个集装箱内装满了假冒联合利华公司商标专用权的“CLOSEUP”牙膏,约30万支。
黄埔海关透露,尽管制假分子企图通过拖延申报等方式来逃避打击,但海关与工商等执法机关的合作联动,还是使制假分子无处遁形。海关与地方工商部门联合执法,保证了知识产权保护执法链条的有效衔接,避免了执法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