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市场上的打折促销广告是随处可见,有的商家甚至会打出“免费服务”、“免费赠送”的旗号。其实,往往会一个陷阱。市民阮小姐就遇到了这样的事,被赠送免费美容产品所吸引,结果才享受了两次美容服务,却花去了3900元。
上月17号,消费者阮小姐在街上被2名推销员拉住,他们声称可以赠送免费的面膜产品。于是,阮小姐便跟着他们来到了美容院。
(消费者:美容师说要检验一下我的皮肤,给我(选择)适合我的产品,看完后他要我做面膜,又说我有黑眼圈,他们有一种仪器针对我这个黑眼圈效果很好。)
试验下来的效果的确不错,于是在美容师的鼓动下,阮小姐购买了2500元的美容服务卡。不料,几天后,阮小姐再次上门时,却被告知2500元只是服务费,美容产品必须另外付费,无奈之下,阮小姐只能掏钱买下了1400元的高价美容商品。
(消费者:最后他们强迫我消费了3900元。)
只做了两次美容,却花费了3900元,阮小姐觉得自己掉进了一个“美容陷阱”。于是,她向杨浦区消保委进行了投诉。消保委工作人员在调查后认为,美容院在推销美容产品时,没有向消费者说明服务和产品是分开收费的,违反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属于诱导消费。
(杨浦区消保委工作人员:我们认为经营者他的主要问题就是在对消费者提供服务前,没有把有关的问题讲清楚,诱导消费者进行消费。)
消保委表示,针对这家美容院"诱导消费"的投诉近期还有好几起,为此,杨浦区消保委联合工商部门,依法对其进行了检查,并要求及时解决消费者的投诉。
(工商局工作人员:人家消费者现在不愿意消费了,现在把它解决掉。现在没钱。叫他们把钱送过来。有数了,有数了。)
在消保委主持下,双方签订了退款协议:美容院同意退还部分服务费及未开封使用的美容产品共计2800元。阮小姐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消保委提示:商家不是公益机构,所谓的"免费",背后可能存在陷阱,面对"免费试用"、"免费赠送"等宣传,千万不要轻信;美容产品良莠不齐,所以在接受美容服务前,最好要签订书面协议或合同,注明美容项目、美容产品和消费金额等关键事项,明确双方责任;消费后一定要索取发票凭证,同时要求商家在发票上注明做何项目、产品成分以及商家承诺的功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