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的李女士本想在结婚前去美容院做一次美容,好让自己在结婚时漂亮一些,可没想到不仅没有美成,反而差点被“毁容”。这件事情在消委会的调解下最终得以解决。
3月下旬,李女士花200多元在该县一家美容护肤店做脸部护理。当时,该店工作人员没有对她进行皮肤测试,也没有告之她用了护肤品后可能会出现什么后果,就直接用某护肤品给她的脸部做了护理。
刚做完护理后,李女士并没有出现异常。谁知两天后,她的脸部及双手均出现浮肿,脸部一些位置还出现黑斑,并且疼痛不已。于是,她专程到桂林一家大型医院检查,医生通过仔细检查后发现,李女士脸部属于皮肤过敏,需要马上治疗,不然后果不堪设想。通过10多天治疗,花了近3000元,李女士的过敏才基本痊愈。
本想在结婚之前美容一番,没想到美容不成差点“毁容”,为此,李女士找到该美容店要求赔偿,可老板百般辩解,想逃避责任。李女士便来到临桂县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进行了投诉。投诉中心工作人员通过调查了解后,对该美容店老板进行耐心教育,并积极向其宣传相关法律知识。
4月4日,通过投诉中心的调解,该美容店认识到已侵犯了李女士的知情权,愿意赔偿对方2500元。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美容美发已成为一种消费时尚,针对这一现象,临桂县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女性朋友们在美容美发时应注意两点:首先,一定要向美容美发店的工作人员说明自己是否有过敏史。在选择美容、洗发、烫发产品时注意是否有中文标识、出厂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等。其次就是要慎重选择美容美发店,进店时一定要看该店是否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技术等级证等,离开时,要向工作人员索要相关发票及证明;而一些不属于生活美容范围的病症,则要到医院医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