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之际,从2月22日至3月8日,省卫生厅开展了系列执法活动,其中在检查化妆品经销单位过程中发现,个别化妆品经销单位仍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现象。主要存在夸大宣传,以及挪用、盗用和无卫生部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宣传医疗作用等问题,有7种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被曝光。
据了解,在2月22日至3月8日期间,省卫生厅还进行了医疗美容机构、妇产医院及综合医院妇产科专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医院医务人员公示情况不规范、诊疗活动超出核准登记范围、个别执业医师未及时变更注册地点、个别医生《医师执业证书》注册的执业范围与所从事的执业不符、助理医师存在单独执业行为、医用垃圾存放不规范、在正常使用的无菌柜中放有超出有效日期的导尿管等一次性使用的卫生用品等不符合规定的行为。目前,省卫生厅已责令相关医院对上述行为进行改正。
违法销售的化妆品一览表
品名商标生产日期及批号规格产品标签标注生产单位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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