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职业打假人王华林借3·15之机把高露洁、中华、竹盐、蓝天六必治等七种牙膏品牌的生产厂家告上法庭,称作为日用品的牙膏擅自宣传疗效。广东省药监局一位人士表示,这些牙膏宣传的防止口腔溃疡、消炎、清热解毒等字眼严格来说属于医疗用语,是化妆品、保健品所不能宣传的。然而,虽然从今年9月开始牙膏将划归化妆品,改由卫生部门监管,但目前为止牙膏的尴尬身份还暂时得不到改观。
长期以来,牙膏只当作普通日用品由国家质检总局来管理。上述药监局人士也表示,牙膏、漱口水等产品直接接触牙齿和口腔黏膜,比化妆品更有安全隐患。将于今年9月1日实施的《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牙膏也将被列为化妆品的管理范畴。不过,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来自卫生部的正式文件,所以药监部门仍然不能对牙膏加以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