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初春,我妻子在达安春之声小区沿街的足浴店买了一张500元消费卡,没想到用了一个月后,这家足浴店就关门了,但卡里还有几百元钱没有用完,这怎么办呢?后来,妻子从邻店的老板口中得知,足浴店是由于客源不多经营困难原因歇业的,他叫我妻子不用担心卡里的余款,可以去找这里的物业公司,他们会负责处理此事的。于是,妻子找到了达安春之声小区的物业公司,经理听完原委后很客气地对她说,“请你放心好了,足浴店有一笔押金在我们公司里,明天店门口会贴出安民告示,余款过几天一定会兑现的。”半个月后,许多消费者和我妻子一样如数拿回了卡里的余款。
据了解,达安春之声物业公司和足浴店订立了商铺租赁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商铺店主在经营期间要向物业公司交付一定数额的押金,以作为对其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的担保。我以为,这种做法很规范,因为商铺经营中有许多不确定因素,一旦它提早歇业关门或发生了违规行为,侵害了顾客的利益而又难以找到它时,可以由物业公司用这笔押金先行赔(退)付,这样既维护了物业公司的利益和信誉,同时也有效地保护了顾客的权益,值得商铺出租方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