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链接:2007年出台的化妆品政策法规
●1月,卫生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卫生部关于印发〈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的通知》,新版《化妆品卫生规范》在2007年7月1日起实施;
●4月,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再次就制定中的《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向社会征求意见;
●6月,卫生部发布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7年版)》规定,这一规范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9月,国家质检总局正式颁布了《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明确规定,新规将从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11月,质监局公布了《关于新的生产许可证通则与细则的征询》;
●12月,质监局、工商局、商务部联合发文,对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九类六十九种重点产品实施电子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