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1月1日开始,随着一批法律法规正式实施,百姓生活也随之改变。
全国:
·洋化妆品成分标中文
根据卫生部公布的《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生产企业标注化妆品成分时,凡目录中已有的成分,必须使用目录中规定的标准中文名称。
·葡萄酒不得乱标年份
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规定,葡萄酒标注的年份必须是此瓶产品的葡萄原料采摘的年份,并且该年的葡萄汁含量必须达到80%以上。
·招工时不得强查乙肝
《就业促进法》规定,用人单位强查乙肝罚款1000元。
北京:
推行“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的社区居民的管理率达到80%以上。
上海:
城镇居民实施全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