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展内容
1、美容化妆洗涤用品:美容护肤用品、保湿润肤用品、增白防晒系列、面部彩妆系列、面部清洗保养系列、专柜销售及零售化妆品、香水香精系列、化妆品原料等;
2、美发护发生发用品:洗发用品、染发用品、护发精华素及油膏、美发化妆品用具等;
3、减肥塑身美体用品:各类美体内衣、美体瘦身减肥食品、药品、保健品、形体塑造、丰胸产品、美体服装、美体健身用品用具、减肥器械及用品等;
4、医学美容保健用品:功能性化妆品、中药美容品;SPA产品及相关仪器设备(如光波浴房、香薰、水疗机、太空舱等);足浴、足疗、药浴产品及设备;功能性美体内衣;医疗美容美体仪器、器械及整形材料(如光子嫩肤仪、皮肤分析仪等)及相关用品等;
5、美甲纹身艺术:洗甲护甲美甲系列、纹身艺术(文眼线、文眉、文唇)、人体彩绘、文刺器械用品及材料;四肢清洗、祛毛祛斑产品等;
6、美容院、美容美发中心、形象设计中心、减肥健身中心、美体健身中心、美容休闲中心、医学美容机构、医疗美容中心、医疗美容院校等;美容美体连锁机构;美容美发科研单位;
7、美容美发化妆品生产包装设备、容器等;
8、相关媒体及网站;相关书籍及影音产品等;
参展须知
1、填好申请表,加盖公章后传真至组委会,展位按“先报名,先付款,先分配”的原则安排。会前一个月组委会将发一份《参展手册》以确定展品运输、住宿等事项。
2、申请展位确定后7日内将展会款项汇至组委会,否则,所定展位不予保留。在规定期限内未交齐款项将取消参展资格,所交款项概不退还。参展申请表一经确认,如参展商要求撤消参展申请,其参展费用概不退还。不得私自转让展位和展出与展会内容无关的展品,否则取消参展资格。组委会保持展位的最终调整权。
3、参展企业必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进口化妆品须有商检合格证、卫生许可证;厂家具有生产许可证;不得经营假冒伪劣产品,否则后果自负。
收费标准
3m×3m标准展位:一类展位4200元人民币/个;二类展位3800元人民币/个;
标准展位包括:三面壁板、企业楣板、洽谈桌一张、椅子二把、照明、220V插座一个。
特展空地36平方米起租,400元/平方米;空地不带任何展具、电源,由参展商自行设计。
会刊其它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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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 面 |
价格(人民币) |
版 面 |
价格(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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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 面 |
8000 |
封 底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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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二、三 |
6000 |
普通彩版 |
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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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面 |
1800 |
文字介绍 |
500元/200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