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称由世界500强企业提供技术配方,60天让肌肤减龄10岁,拥有会员达15万人……面对工商部门的调查,这则广告的发布者———海斯比婷(北京)美容品有限公司却拿不出一件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文件。
在调查中,该公司负责人彭某承认,他们实际上并没有引进技术,宣传中宣称由世界500强企业提供尖端技术是为了宣传产品形象,不能提供从法国罗赛洛集团进口胶原蛋白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材料。
同样,海斯比婷(北京)美容品有限公司在产品宣传中所宣称的“世界500强法国罗赛洛集团”、“法国罗赛洛集团历时10年、耗资2亿欧元从深海鱼皮中提取出AHC活性胶原质”、“海斯比婷嫩肤胶原蛋白一天服用量相当于10碗燕窝的胶原蛋白含量”以及当事人产品宣传中关于经大量临床实验和2000余人服用效果观察结果、消费者服用感受等宣传内容,也未能提供证明产品宣传内容真实性的证据材料。
工商执法人员认定,海斯比婷(北京)美容品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为虚假宣传行为,日前通州工商分局正式对该公司作出了罚款50000元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