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的佟女士在一美容店做眼部护理,不料在烫睫毛时眼部被灼伤。佟女士要求店家退回护理费及近3000元的护理产品,商家只答应退回护理产品1500元。昨日下午,本报记者促使双方达成协议。
昨日下午,记者看见佟女士右眼下眼睑有灼伤的痕迹。佟女士说,上周六,她在“窈窕淑女美容美发中心”树汤分店做完眼部护理后,提出烫睫毛。期间,美容师因操作不当将她的双眼灼伤,虽然当场用冰块冷敷,但双眼还是一直红肿,还不时流泪。
佟女士要求美容店退回护理费1200元,全额退还价值2988元的护理产品。美容店的关经理承认佟女士眼部灼伤是美容师操作不当所致,表示护理费可以退,产品只能退1500元。昨日下午,记者陪同佟女士协调此事,美容店最终同意退还佟女士产品及护理费4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