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46岁的王女士在北京一家美容诊所做美容时,在接受了静脉注射的全身麻醉后再也没能醒过来。死者家属认为这家美容诊所超出诊疗范围,由来自其它医院麻醉科的一名“走穴”医生实施麻醉,造成王女士死亡的严重后果,为此索赔一百多万元。日前,北京朝阳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
王女士是一名企业的高管,收入不错。今年1月1号,她看到广告后,来到北京联帮医疗美容诊所,准备接受“全颜面部除皱术”。在手术前,来自朝阳医院麻醉科的张某给她进行了静脉注射全身麻醉。随后,王女士出现呼吸、心跳骤停,虽经医院抢救,但因“呼吸心跳停止引发脑衰竭”,王女士不幸于当月13号中午死亡。
法官:朝阳区卫生局对联邦诊所进行了3000元的行政罚款。
王女士的家属认为,联帮医疗美容诊所采用的静脉麻醉,超出了其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于是将该诊所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丧葬费、老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00多万元。庭审中,联帮医疗美容诊所的代理人称,静脉麻醉虽然属于“超范围失误”,但麻醉师是国家正规三级甲等医院的麻醉医生,个人能力和资质都没问题,因此不同意赔偿。朝阳法院审理后认为,联帮医疗美容诊所进行静脉麻醉的行为,超出了其核准登记的诊疗范围,造成王女士死亡,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被告北京联帮医疗美容诊所,于本判决书生效后7日内,向原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六十万八千零四十四元四角四分。
另外,由于麻醉师张某自行携带麻醉药品,到不具备资质的诊所实施麻醉,并且没有开具麻醉药品处方,违反了《执业医师法》,北京是朝阳区卫生局此前已经对其予以“责令暂停6个月执业活动”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