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产品质量检验所受内蒙古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近日对内蒙古部分城市市场销售的化妆品进行了监测。监测发现,“祛斑”功效化妆品汞超标严重,有的甚至超标2700倍。
本次监测的项目为铅、汞、砷、微生物指标、PH值等,铅、汞、砷、微生物指标直接反映化妆品的安全质量。
监测发现,满洲里市李氏化妆品商城经销的标注深圳市某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速白祛斑修肤套装”,满洲里市中亚化妆品商城经销的标注深圳某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祛斑回春素”的汞含量均超标,为不合格产品。此外,赤峰市一家商场经销的标注“嘉宝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芦荟精华嫩白粉蜜”的铅含量超标。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具有“祛斑”等特殊功效的产品,一定要慎重,不能轻信广告宣称的奇效,最好到正规医院皮肤科就诊,否则很有可能既浪费金钱又“伤面子”。此外,要到正规商场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同时应注意外包装上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许可证号、执行标准号、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