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非特殊类化妆品申报攻略
1.国外化妆品进入中国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所有外国企业生产和销售的化妆品(含中国台湾和中国香港、澳门),在进入中国大陆销售时,必须到中国国家相关部门(中国国家卫生部)办理注册(备案)手续。
进口化妆品需符合以下条件:
已在国外上市销售;配方符合相关规定,无禁用物质,限用物质不超标;拥有在华责任单位;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化妆品,能提供官方检疫证书。
2.普通化妆品如何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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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用类 |
2.护肤类 |
3.彩妆类 |
4.指(趾)
甲类 |
5.芳香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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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触及
眼睛的
发用产品 |
一般
护肤产品 |
易触及
眼睛的
护肤产品 |
一般
彩妆品 |
眼部
彩妆品 |
护唇及唇部彩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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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的程序是怎样的?
自二○○四年七月一日年开始,国家卫生部简化进口非特殊类化妆品程序,实行备案制。进口普通化妆品的申报程序:需经过样品检验、整理申报材料、申请备案、材料审核、核发备案凭证等程序。
备案完成后由卫生部颁发行政许可:备案凭证,备案文号格式为:卫妆备进字(发证年份)第XXXX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