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监督部门日前在省内进行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山东省卫生厅发布了对3大类524种化妆品标签、标识、说明书的抽检结果,519种产品合格,5种产品不合格,产品合格率为99.05%。
据执法人员介绍,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些产品宣称有防晒、祛斑等特殊用途而未按规定标注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有的甚至没有卫生许可证号、生产日期及有效期,或在标签、说明书上夸大宣传。
五种不合格的产品分别是:
远景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的“莱姿”牌竹盐美白防晒修复套装,该产品未标注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
苏州市项城区日用化工研究所生产的“苏宝”牌新肤螨灵霜,产品夸大宣传;
上海莱姿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莱姿”牌莱姿竹盐溶斑净白霜,该产品宣传祛斑功能,未标注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
从山东省文登市金都大厦化妆品1部抽检出的“克莉亚诺”牌祛痘洁面乳,产品未标注厂名和卫生许可证号;
温州宗茂美肤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宗茂”牌防晒霜,产品未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未标注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