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已答应在23日给消费者相应答复的“白大夫”方面突然变卦。
在23日上午的电话中,广州澳大生物美容保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发言人任先生曾表示:“下午一定会跟记者、跟广大消费者取得联系,给大家一个说法。”
但到了下午,记者在约定的时间内并未接到“澳大公司”发言人的任何消息。
不得已,记者再次致电任先生。
他在表达了“见面、答复肯定会进行”的意见以后说,由于公司内部出现了一些突发事件,因此原定的答复消费者行为紧急取消,“至于具体会在哪一天,现在我也不知道!”
记者随后致电“白大夫”化妆品在辽宁方面总销售的负责人李经理。
李经理在接听电话后表示,说法肯定会有,但“具体是哪一天我现在还不好说”,之后匆匆挂断了电话。
开原工商为消费者讨公道
使用“白大夫”化妆品10多天,铁岭市开原陈女士的面部皮肤开始变得红肿、瘙痒。
近3个月时间,陈女士也没有在开原市明珠化妆品批发商场获得满意答复。
23日,开原市工商局消保科科长郑立忠带着陈女士来到明珠化妆品批发商场,为双方调解纠纷。
这一次,开原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见到了商场经理刘明。而在此之前,面对消费者陈女士的投诉,刘明在近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一直没有到开原市工商局说明情况。
经理刘明面对开原市工商局消保科的工作人员态度很明确:目前,“白大夫”的生产厂家已经通知他们这些经销商,使用“白大夫”后,皮肤出现问题的患者,赔偿问题统一由“白大夫”的生产厂家负责,不允许经销商单独了结。
开原市工商局消保科科长郑立忠告诉记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可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同时,郑立忠表示,接下来开原市工商局将联系“白大夫”化妆品沈阳地区的代理商,继续为陈女士讨个公道。
白大夫是“功效型”化妆品?
事件提示
在前来本报投诉的消费者里面,有很大一部分是使用了白大夫细胞美白调理露。
在该产品说明书中有明确的淡斑、净斑、祛除色素字样。来自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名郑姓工作人员的解释,所谓祛斑功效的化妆品,实际上是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而这类化妆品在检测中,并不等同于普通化妆品。
那白大夫“祛斑”产品是否遵循了特殊用途化妆品在生产、销售之前的检测程序呢?
记者昨日对白大夫“祛斑”产品进行调查时,发出两大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