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提醒:出售无中文说明的商品,属违法行为
消费者购买此类商品要当心
由于购买的“进口”化妆品上全是外文,没有中文说明,曲女士误将其中的一瓶洗面液当成了护肤霜涂在脸上。结果脸被这洗面液“烧”得又红又肿,差点被毁了容。蓬莱消协提醒您:购买“洋货”要当心。
1月20日,曲女士到蓬莱一化妆品商店里,想买几瓶韩国品牌的化妆品。在这家商店里,曲女士看到了许多外国品牌的化妆品,外包装上密密麻麻地印满了外文,有的印着韩文,有的印着英文,还有的印着日文,可唯独没有标明中文。当时曲女士表示疑问。后经不住促销员的游说,曲女士当场买了一瓶护肤霜、一瓶洗面液和一瓶润肤液。临走的时候,促销员小姐在这些化妆品的外包装上做了标记,并告诉曲女士如何使用。
回到家后,曲女士打开了外包装,却发现洗面液和护肤霜里面的包装瓶几乎都是一样的。粗心的她在使用时将两个瓶子放在了一起,结果由于不识外文,最后分不出到底哪个是护肤霜,哪个是洗面液,凭着感觉和自己的日常经验,曲女士把其中的一种作为洗面液,洗完脸后,又把另一种作为护肤霜涂在了脸上。第二天早上,曲女士一觉醒来,觉得自己的脸又麻又胀,赶紧找镜子一照,看到脸又红又肿。她顿时明白了,肯定是自己将两种化妆品混淆了,将洗面液当成了护肤霜使用了。
消协有关人士称,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我国市场上销售的商品,不论是食品还是化妆品及其他商品,都必须标明中文说明或者中文标识,否则就属违法行为,工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对此店出售的无中文说明的化妆品将予以查处。